12月29日,记者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,根据日前通过的《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,甘肃省将对辖内744公里高速路段实行差异化收费,涉及临合高速、雷西高速、景中高速、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部分路段,优惠幅度在15%至57.5%。
据介绍,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的货车、通行甘肃省高速路段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均可享受该优惠政策。收费模式分为“分路段+分支付方式”和“分车型+分支付方式”两种。同时,对通行省内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车辆给予通行费15%的优惠,新能源牌照货车同时享受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。
经测算,实施差异化收费后,全年优惠通行费用约3.72亿元,大幅降低货车运输成本;吸引普通公路车辆改行高速公路,与差异化路段并行的普通公路交通压力得到缓解,养护成本降低约8%。同时,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收费,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。
另据了解,差异化收费实施时间为一年,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段差异化收费试点政策同步取消。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安丽
“分路段+分支付方式”收费模式
1 途经G1816乌玛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(121.18公里)的货车,收费优惠幅度由25%提高至30%,使用ETC货车优惠40%;
2 途经G22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(97.612公里)的货车,给予通行费30%优惠,使用ETC货车优惠40%;
3 途经G1816乌玛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(119.721公里)的货车,给予通行费30%优惠,使用ETC货车优惠40%;
4 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西至玉门段(406公里)“递远递减”按里程阶梯差异化收费,对途经该路段且在甘肃省收费站出入的货车,连续行驶里程超过2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30%、使用ETC的优惠40%;超过300公里的,通行费优惠35%、使用ETC优惠45%;超过400公里的,通行费优惠40%、使用ETC优惠50%。